officeba > 单独文章


将Outlook 2007项目重定向到移动电话

将 Outlook 项目重定向到移动电话以后,即使身边没有计算机也可以回复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2007 中的紧急电子邮件,并可以随时了解最新的约会情况。您可以配置您的 Outlook 手机信息服务帐户,以便将所需的电子邮件和日历通知转发到您的移动电话上。



Outlook 手机信息服务中的重定向条件

Outlook 手机信息服务使用的每个重定向条件都能映射到 Outlook 中的一个对等重定向条件。

Outlook 手机信息服务重定向条件 Outlook 重定向条件
只发送给我 只发送给我
我的姓名在“收件人”框中 我的姓名在“收件人”框中
我的姓名在“抄送”框中 我的姓名在“抄送”框中
我的姓名在“收件人”或“抄送”框中 我的姓名在“收件人”或“抄送”框中
来自个人或通讯组列表 来自个人或通讯组列表
主题中包含特定词语

 注释   可以指定要查找的多组词语,并用双引号 (“)、逗号 (,) 或分号 (;) 将它们分隔开来。在这些分隔符中,双引号的优先级最高。

主题中包含特定词语
重要性标记为高的信息 标记为重要


将传入邮件重定向到您的移动电话

  1. “工具”菜单上,单击“选项”
  2. “首选参数”选项卡上的“手机信息”下,单击“信息转发”
  3. “邮件转发”下,选中“转发满足所有选定条件的邮件”复选框。
  4. 选择所需的条件。
  5. “转发到以下手机号码”框中键入要向其转发邮件的手机号码。
  6. Outlook 会自动使用所选条件创建一个名为“作为手机信息重定向 (自动生成)”的规则。像其他 Outlook 规则一样,您可以修改或删除此规则。

  7. 单击“确定”


将日历通知和摘要重定向到您的移动电话

  1. “工具”菜单上,单击“选项”
  2. “首选参数”选项卡上的“手机信息”下,单击“信息转发”
  3. 要将 Outlook 提醒发送到移动电话,请在“提醒和日程摘要”下选中“将提醒发送到移动电话”复选框。
  4. 要将日历摘要发送到移动电话,请执行下列操作:
    1. “提醒和日程摘要”下,选中“将第二天的安排发送到移动电话的时间”复选框,并从下拉列表中选择要发送日程摘要的时间。
    2. 选择所需的条件。
  5. “发送到以下手机号码”框中键入要向其发送提醒和摘要的手机号码。
  6.  注释   用于发送提醒和日历摘要的手机号码可以与接收转发的 Outlook 项目的手机号码不同。

  7. 单击“确定”


更改传入邮件重定向条件

如果要更改传入邮件的重定向条件,请执行下列操作:

  1. “工具”菜单上,单击“选项”
  2. “首选参数”选项卡上的“手机信息”下,单击“通知”
  3. “邮件转发”下,更改所需的条件。
  4. 单击“确定”

另一种方法是从“规则和通知”对话框中更改对应的 Outlook 条件。

  1. “工具”菜单上,单击“规则和通知”
  2. “电子邮件规则”选项卡上,选择“作为手机信息重定向 (自动生成)”规则。
  3. 单击“更改规则”,然后单击“编辑规则设置”
  4. 按照规则向导中的说明进行操作,并更改所需的条件。

 注释   您在“Outlook 手机信息转发”对话框中所做的更改将自动反映在“作为手机信息重定向 (自动生成)”规则中。如果使用“规则和通知”对话框更改了条件,更改将自动反映在“Outlook 手机信息转发”对话框中。


停止将 Outlook 项目重定向到移动电话

  1. “工具”菜单上,单击“选项”
  2. “首选参数”选项卡上的“手机信息”下,单击“通知”
  3. 如果要停止将传入邮件转发到移动电话,请清除“转发满足所有选定条件的邮件”复选框。
  4. 如果要停止将提醒转发到移动电话,请清除“将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提醒发送到移动电话”复选框。
  5. 如果要停止将日历摘要转发到移动电话,请清除“将第二天的安排发送到移动电话的时间”复选框。
  6. 单击“确定”

声明:欢迎各大网站转载本站文章,还请保留一条能直接指向本站的超级链接,谢谢!

时间:2007-07-29 21:16:33,点击:65824


【OfficeBa论坛】:阅读本文时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到论坛进行交流!Excel专家邮件:342327115@qq.com(大家在Excel使用中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此邮箱)。

【声明】:以上文章或资料除注明为Office自创或编辑整理外,均为各方收集或网友推荐所得。其中摘录的内容以共享、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如有任何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本站确认后将立即撤下。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评论内容